记者从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获悉,针对前期专案侦查的“1040”传销组织团伙,长兴县公安局于6月6日凌晨4时30分出动了300名警力,联合多部门对该传销团伙进行集中收网。
据长兴警方介绍,“1040”传销团伙主要是以谎称投资国家项目,得到国家、政府暗中支持,编造向国家纳税、是合法行业的方式偷换“传销”概念,诱骗当事人缴纳69800元人民币,通过发展下线,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人民币,故称“1040”。
今年4月底,长兴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公安厅“猎首行动”统一部署,于5月4日对赵某某(该团伙原负责人)等人组织、领导传销案进行立案侦查。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,初步查明以宁某某(男,50岁,陕西宝鸡市人)、刘某某(男,41岁,四川省兴文县人)为首的传销团伙自2015年11月以来,在长兴雉城街道城北小区、荣军小区、县前街小区等租房内,陆续组织70余人以“连锁经营”的名义实施“拉人头”式聚集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。6月初,专案人员通过缜密侦查基本摸清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、参与人员、窝点分布等情况。
6月6日凌晨4时30分,长兴县公安局成立指挥部,该县县委常委、公安局长沈秋伟,副县长王伟新等领导坐阵指挥,长兴县公安局出动近300名警力,会同县政法委、市场监管局、卫计局、雉城街道、铁路公安等干部群众,对“1040”传销团伙在长兴的26处窝点进行集中收网,成功抓获涉嫌传销组织者和参与人员共73人,其中A级头目5人,B级头目8人,其它传销参与人员60人,现场扣押汽车、笔记本电脑、现金、作案用手机、银行卡等大量物证。徐斌翔 摄
记者从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获悉,针对前期专案侦查的“1040”传销组织团伙,长兴县公安局于6月6日凌晨4时30分出动了300名警力,联合多部门对该传销团伙进行集中收网。
据长兴警方介绍,“1040”传销团伙主要是以谎称投资国家项目,得到国家、政府暗中支持,编造向国家纳税、是合法行业的方式偷换“传销”概念,诱骗当事人缴纳69800元人民币,通过发展下线,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人民币,故称“1040”。
今年4月底,长兴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公安厅“猎首行动”统一部署,于5月4日对赵某某(该团伙原负责人)等人组织、领导传销案进行立案侦查。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,初步查明以宁某某(男,50岁,陕西宝鸡市人)、刘某某(男,41岁,四川省兴文县人)为首的传销团伙自2015年11月以来,在长兴雉城街道城北小区、荣军小区、县前街小区等租房内,陆续组织70余人以“连锁经营”的名义实施“拉人头”式聚集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。6月初,专案人员通过缜密侦查基本摸清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、参与人员、窝点分布等情况。
6月6日凌晨4时30分,长兴县公安局成立指挥部,该县县委常委、公安局长沈秋伟,副县长王伟新等领导坐阵指挥,长兴县公安局出动近300名警力,会同县政法委、市场监管局、卫计局、雉城街道、铁路公安等干部群众,对“1040”传销团伙在长兴的26处窝点进行集中收网,成功抓获涉嫌传销组织者和参与人员共73人,其中A级头目5人,B级头目8人,其它传销参与人员60人,现场扣押汽车、笔记本电脑、现金、作案用手机、银行卡等大量物证。徐斌翔 摄